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全区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深化治理突击战,进一步规范我区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现通报一批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希望全区物业服务相关责任主体以案为鉴,对照检视、举一反三,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义务,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共同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案例一:白露街道瑞和国际小区保安未按规定持证上岗问题
案例概况:高新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对白露街道瑞和国际小区保安管理工作开展现场检查,查实江西银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违反规定条件招用保安员、从业人员无保安证上岗的违法行为。
违法依据:《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
处理结果:依法对该公司予以行政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二:白露街道华昌丽景小区未落实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未对电梯维护保养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确认的问题
案例概况: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高新区华昌丽景小区的特种设备使用工作开展现场检查,发现江西康程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鹰潭分公司存在未落实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未对电梯维护保养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确认的违法行为,导致小区四台电梯经检验不合格,需立即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申请复检。此行为严重影响全体业主正常通行,给居民日常生活造成极大不便。
违法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
处理结果:依法对该公司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梯,立即整改并申请复检。
案例三:白露街道幸福里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值班值守问题
案例概况: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人员对白露街道幸福里小区消防控制室开展现场检查,查实江西银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违法行为。
违法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处理结果:依法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人民币4000元整。